罗娟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注,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辖3乡6镇4个办事处,总人口49.14万,60岁以上老年人9.89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0.1%,按国际划分标准,我市将会更快更早的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因此,必须切实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目前,我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8家,床位573张,入住老人289人,民办养老机构21家,床位1296张,入住老人560人。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家,床位数90张,入住老人26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9家,床位116张,农村幸福院138家,床位552张。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在市委全会、“两会”及政府重点工作推进会等重要会议上多次强调,要求加快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范村等农村幸福院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建设,不断完善市、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
(二)政策支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对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护理员岗位补贴。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推动社会力量与公办养老机构合作,探索创新养老模式。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建设,积极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新建或利用闲置房屋建设农村幸福院,给本村及周边村的老年人提供一个生活、休闲娱乐的场所,对新建的农村幸福院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后期运营补贴。
(三)完善设施。利用现有乡镇敬老院和闲置学校、卫生院等国有资产,通过对现有房屋进行加固,对门窗、水电路、墙面等进行改造,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室内卫生间,增设电梯、文娱活动用房、医疗康养用房等,切实改善养老机构硬件条件,将其改建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机构托养与居家上门服务相结合的乡镇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并充分发挥“以大带小”作用,探索实施“1+N”养老服务模式,带动周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正常运营,进一步夯实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基础。通过提升改造市中心敬老院、招商盘活老年公寓、建设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及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积极与市残联、联盟医院结合,推动市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与市医养中心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融合发展、互利共赢,着力打造特困供养、综合代养、康养医养相结合的一体化、中高端、半开放式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市级医养有机结合。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多方争取建设资金。一是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切实发挥综合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作用(总投资3.57亿元,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3亿元),根据专项债项目建设内容,加快养老体系项目建设,持续提升我市养老服务水平,切实解决资金难题。二是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养老体系项目推进力度,积极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对接,全面掌握政策方向确保符合省民政厅养老服务等项目申报要求,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三是激活民间资本。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委托运营、多方合作等形式,积极引入品牌大、实力强、连锁化的养老机构运营公司,多方撬动社会资本,将其作为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力量。同时,通过慈善捐助、慈善拍卖等方式,引导慈善资金向养老服务领域倾斜,真正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四是强化财政引导。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适当落实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等资金,激励引导多渠道资金投入,确保各养老服务设施有效运营、良性运转。
(二)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建立完善政府公共财政养老服务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增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养老服务财政补助政策兑现到位。确保55%以上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
(三)推进居家社区养老。争取到2024年,全市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设包括居家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市场机制更加完善,养老服务特色产业初具规模。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注与支持!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