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6-13 来源:交通局

次央措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经过认真调查和落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共享电动车在我国快速发展,方便快捷地满足了公众出行需求,在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推动共享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市现有共享助力车运营企业4家:哈啰共享电单车、天津松果共享电单车、杭州青桔共享电单车,美团共享电单车,共投放车辆数3500辆。市场管理为申请备案制,由运营单位向市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报告、运营计划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请批准后,同意其在我市运营并办理相关经营手续。

  共享助力车在为群众带来出行方便的同时,也存在如无序投放、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等问题。为切实规范我市共享助力车运营市场,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积极开展市场调研、与市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等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并与共享助力车运营企业进行座谈协商,在参照其它省市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市共享助力车市场实行车辆挂牌运营。根据各运营企业投放额度,发放车辆牌照号段及牌照制作标准,由企业按照要求自行选择厂家制作安装。并要求各共享助力车运营企业切实加强对车辆的管理调度、保洁维护、规范停车秩序,对违规停放的车辆及时清理,不得擅自增加投放车辆。

  目前,我局根据全市4家共享助力车企业的运营状况、车辆状况,已向市场投放1600个车辆号段,有效改善了之前市场无序状态。为更好的规范我市共享助力车的运营管理,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共享助力车运营企业投放及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多次违规企业实行清退机制,全面完成车辆挂牌运营,营造科学规范、公平竞争的共享助力车市场环境,减少和杜绝共享助力车因无序停放、影响市容市貌等现象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