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9年市政府令第3号)以及《沁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9年市政府令第9号)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 、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26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创新思路,完善机构,强化组织,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成立信息公开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法制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一是根据各科室、二级机构实际情况划分责任区域,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三是多次召集相关科室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协调指导,推动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同时明确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市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效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效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安排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沁阳市人社局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市人社系统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效率和数量。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1、充分发挥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沁阳市人民政府这两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人社信息。2、在市人社局大楼服务大厅显著位置,通过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沁阳市人社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3、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4、在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设置人社办事流程。5、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社保政策,通报全市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状况及地方性法规发布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其中,概况信息9条、计划总结信息3条、法规公文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9条、财政信息10条、人事信息10条,其他信息(含获得各项荣誉)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接到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的渠道过窄,信息公开载体受限,信息公开不够充实,信息公开目录不够完善等问题。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除了继续加强政府网、查询平台、政府公报、简报、新闻等现有公开平台的建设外,努力创新,以便民务实为目标,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问题,及时公开最新政策法规、业务办理动态等信息。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及时公开,尤其要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人事代理缴费的信息公开力度。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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