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沁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沁阳市教育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沁阳市教育局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沁阳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91—5281051)。
一、概述
2015年,沁阳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沁阳市政府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沁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教育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史曙光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成员的沁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管理。为便于公众及时完整地获取政府信息,教育局加大工作力度,安排专人负责,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主要以沁阳市教育局网站、沁阳教育电视台、微沁阳沁教云为平台,开展对外教育信息发布工作。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和更新信息内容,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较好推动了信息发布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教育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都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完善工作。二是公开时间更加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教育工作动态,并针对公开栏目和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如教师资格证办理、教师公开招聘等工作,教育局都通过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三)加强公开信息监督。教育局着力做好机关效能建设、招生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教育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要求各学校按要求实行学校信息公开。在学校显著位置开设学校信息公开栏,对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学校制度、人事任免、评优评先、财务收支等公开上墙,增加工作透明度,实行依法治校,促进教育和谐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教育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沁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在焦作市人民政府县区快讯公开信息85条,中国沁阳部门动态公开信息74条,沁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开信息405条,沁阳教育新闻公开信息163条,微沁阳公开信息1680条,市级以上报刊杂志、手机报公开信息40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接到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收费及减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教育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不断提高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专业性。
沁阳市教育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