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焦政办〔2016〕11号)要求,现对2016年焦作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我市的目标任务予以分解。
各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结合实际,按照分解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抓紧制订实施方案和阶段性推进计划。涉及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列出每月推进计划和进度,其他目标任务要求列出每季度推进计划和进度。
单项工作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原则上排在第一个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全力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分别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市政府(材料送市政府督查室,电子信箱:szfdcs@126.com)。
市政府督查室将对照每月或每季度推进计划进行跟踪督查,对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督查问效。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一)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左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节能减排、环保完成省定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
责任单位:市商工委
(六)进出口总值增长5%。
责任单位:市商工委
(七)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着力深化改革开放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
(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管办分离,建立市县一体的交易、服务和监督平台,加快区域性交易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保障合法产权。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五)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培植财源、促进发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六)推进预算公开,加快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七)加强社会综合治税,推动国税地税合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八)加快投融资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活撬动社会资本,抢抓中央适度增加地方政府发债规模机遇,积极争取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投资集团
(九)扩大PPP应用领域,建立PPP专项基金、中小企业发展扶持基金等,用好新型城镇化、新型产业化、旅游产业基金,健全政府引导基金体系。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局、市政府金融办
(十)加快推进教育、卫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等各项改革。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
(十一)以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特色农业等优势产业为重点,紧盯国内外500强、央企和行业龙头,靠大联强,延链补链,发挥现有企业优势,加快引进与我市优势产业相配套的重点项目,努力打造千亿先进制造业集群、高成长性服务业集群、高附加值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商工委、市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
(十二)坚持集群招商、驻地招商、定向招商,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商会、协会作用以商招商,注重组建专题招商团队精准招商,注重支持各类产业园区整体招商,注重鼓励现有企业增资扩股零地招商,积极参加河南投洽会、厦洽会、广交会,办好第十一届豫商大会等招商活动。
责任单位:市商工委、市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十三)落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四评工作机制,狠抓项目落地,提高招商实效。
责任单位: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政府法制办
(十四)抢抓“一带一路”重大机遇,融入全省开放大格局,充分借力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枢纽和口岸体系,引进出口型临空产业项目,加快产业对接和服务配套。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工委
(十五)把优化环境作为开放招商的生命线,研究吃透、用足用好上级政策,推进政策创新,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责任单位:市商工委、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服务中心
(十六)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顿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商工委、市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
(十七)全面推行外来投资项目联审联批制和无偿代理制,实行项目落地一把手负责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商工委
(十八)着力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强化资金、土地、水电气等要素保障,确保项目招得来、留得住、做得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工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沁阳供电公司
(十九)在服务企业上,无论是本土企业还是外来企业,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微企业,都一视同仁,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决不能吃拿卡要,决不能私立名目、乱收费用,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确保企业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
责任单位:市商工委、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外来投资服务中心
三、着力厚植发展优势
(一)着力抓好产业项目,积极谋划推动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建设,提升产业竞争力,增添发展动能,夯实发展基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工委、市科技局
(二)继续实施好城市水系、铁路、公路、生态等十大建设,加大省市重点项目谋划推进力度,强化发展支撑。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
(三)力争南太行绕城高速开工,加快孟州至武陟沿黄快速通道前期工作,着力构建市外联通大循环、市域互通中循环、市区畅通小循环的大交通格局,让道路更畅通、让出行更方便。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
(四)更加注重投资精准性和有效性,政府重点谋划推进打基础、管长远、惠民生的大项目,支持投融资平台改革创新、转型发展、做大做强;尊重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推动项目建设更有效率、更可持续。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工委、市投资集团
(五)推动产业集聚区提质发展,突出集群、创新、智慧、绿色发展,加快由规模扩张向质、量并重转变,围绕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推进区镇管理套合,提升吸引力竞争力带动力,争取更多产业集聚区进入全省十强、十快、十先进。
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
(六)开展服务业“两区”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在建项目超过30个,千万元以上项目投资突破30亿元,基础设施投资完成5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工委
(七)突出创新重点,围绕优势产业,集中创新资源,谋划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争取在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领域实现突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工委
(八)建好创新平台,加快大学科技园建设步伐,引导和激励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积极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工委
(九)完善创新机制,健全科技企业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制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工委、市政府金融办
(十)发挥“双创”汇众智、聚众力的乘数效应,建立健全创业创新优惠政策和服务体系,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孵化一批创新型小微企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研究制定人才柔性引进政策,注重以重大攻关项目、战略发展项目带人才,以招标等方式引进有特定技术的人才或团队创新创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二)把县域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重点,努力创造条件激发县域发展活力,调整优化市与县(市)区财税共赢体制,支持各县(市)区发挥优势壮大主导产业,错位联动发展,再造县域经济发展新优势,为全市跨越发展提供重大支撑。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工委
四、着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一)以发挥特色优势为重点打造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矿山装备、工程机械等产业,努力在通用航空、智能装备领域实现突破,重点推进正旭航空航天铝合金构件、焦矿重型成套装备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以发展新能源汽车为重点打造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推动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三大技术研发和生产,壮大汽车关键部件、专用车等产业,形成配套优势,重点推进多氟多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风神轮胎轿车子午胎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
(三)以延链补链为重点打造现代化工产业集群,以发展循环化工、精细化工为方向,加快化工产业绿色化改造,着力降本增效,重点推进佰利联氯化法钛白粉扩建、晋煤天庆煤制天然气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工委、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环境保护局
(四)以塑造品牌为重点打造食品产业集群,巩固提升乳制品、面制品、肉制品等传统产业,积极培育功能饮料、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等新兴产业,重点推进蒙牛液态奶扩建、明仁保健品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
(五)以高端化、规模化为重点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头孢类抗生素、核黄素等特色产业链,立足四大怀药原产地优势,提高怀药产品产业化程度,打造中国怀药之都,重点推进丽珠生物医药中间体、保和堂中药饮片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
(六)以技术突破为重点打造新材料产业集群,着力提升研发水平,做精做强超硬材料、合金材料等特色产业链,重点推进大地合金航空精密棒材、金桥白鸽磨料磨具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七)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开发高效节能产品、余热余压利用设备,建设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
(八)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着力引进智能终端、新型显示设备生产配套企业,积极发展电子元器件、通信电缆、导航设备等产品。
责任单位: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
(九)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壮大天然气、煤层气发展规模,打造风光电组件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产业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工委
(十)推动铝工业、煤炭、轻工纺织等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支持企业大力开拓市场,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技术改造,强化成本管控,重点推进中州铝业化学品氧化铝扩建、奋安铝业高档铝型材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十一)妥善定性与处置“僵尸企业”,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其渡过难关。
责任单位:市商工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二)实施工业转型升级800行动计划。支持100户重点企业发展,加强100个重点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培育100家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扶持100家小微企业快速成长,帮助100个困难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推进100家企业股份制改造,开展100家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提升100户企业家综合能力素质,加快工业提质增效发展步伐。
责任单位: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五、着力促进现代服务业提速发展
(一)加快电子商务中心区和电商产业园区发展,重点推进腾云电商产业园二期、阿里巴巴产业带、新浪区域运营中心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全市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争取达到6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工委、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大力发展多元金融,深化与金融机构有效合作,鼓励金融机构与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创新产品、创优服务。推动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工委
(四)发展消费金融、绿色金融和金融租赁等新兴业态。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五)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沁阳市支行、市商工委、市公安局
(六)围绕建设知名旅游城、太极文化城,努力打造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健康养生、山地运动为一体的南太行生态旅游集聚带。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神农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
(七)发展智慧旅游,完善国际旅游目的地公共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神农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八)推动快递下乡,健全城乡物流配送体系。
责任单位: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
(九)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着力扩大家政、养老等领域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
(十)鼓励住房消费,研究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快消化房地产库存,扩大公积金覆盖面,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畅通商品房供给保障性住房通道。
责任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沁阳管理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六、着力发展现代农业
(一)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发展节水灌溉6万亩,加快黄河防洪工程及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沁阳沁河河务局
(二)提升机械化水平,强化气象为农服务。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市气象局
(三)加快高标准粮田建设,确保粮食稳产高产。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
(四)推动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融合发展,促进互联网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展都市生态农业、智慧农业。
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商工委
(五)规划建设一批精准设施园区、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加快形成结构合理、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的农产品有效供给。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重点支持6个国家级、39个省级龙头企业发展壮大,规划建设一批以农产品初加工、特色产品加工为重点的特色园区,发展一批主食产业化、畜牧产业化、种子产业化特色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
(七)继续开展百千万农民创业创新行动,建成40个创效型产业村、发展440家创新型企业、培育4400名创业型农民。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工委
(八)以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重点,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大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
(九)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大力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加快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
(十)开发一批市场认可、消费者信赖的优质农畜产品,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影响面广的知名品牌。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
(十一)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十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大力推广农业保险,加快推进温县省级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政府金融办
七、着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一)全面开展城市设计,推进多规合一,强化规划刚性,重点抓好旧城更新、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规划编制实施,着力打造疏密有致、开合有度、生态宜居的空间格局和城市风貌。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
(二)加大城中村、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力度,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325套,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加快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集中连片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中心
(三)完善县城和中心镇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居住功能,增强承接中心城市辐射和带动乡村发展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商工委、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
(五)推动特色小镇创新发展,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完备、生态环境优美、富有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
(六)实施一批省道改建项目,新改建农村公路400公里,确保郑常线等改建工程完工。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
(七)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落地,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大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农民工转化为市民的能力,努力缩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房产管理中心
八、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一)继续深入开展十大专项治理,坚持治理一批、搬迁一批、转产一批、关闭一批,完成35家城区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任务,对12家企业燃煤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治理。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工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开展“气化焦作”建设,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完成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
(三)在化工、橡胶等11个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防治。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工委
(四)深入开展大气面源污染防治,严格整治建筑工地、道路交通扬尘。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
(五)加强黄标车限行管理和淘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
(六)强力推进涉水企业深度治理,排查取缔小型制革、造纸等污染严重企业。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工委
(七)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
(八)突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卫计委、市农业局、市商工委
(九)继续抓好秸秆禁烧,促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十)强化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加快南太行山区生态体系、黄(沁)河生态涵养带、南水北调生态产业带及城乡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完成造林任务10.4万亩,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功。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十一)加快构建城市水系,实施人民路水生态、南水北调防洪处理等水系建设工程,打造水通、水清、水美的水生态文明城市。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符合国家要求的积极申报,进行产能置换。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工委、市环境保护局
(十三)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等机制,完善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及交易市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九、着力增进人民福祉
(一)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创业试点市和创业型城市创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大力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职教攻坚工程,继续实施十万个就业岗位推荐、十万人次技能培训、万人创业等专项行动计划,加快创业孵化园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三)全面落实各项援企稳岗措施,密切关注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用工动态,新增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2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亿元。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工委
(四)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实施太行山区、黄河滩区群众脱贫工程为重点,按照“转、扶、搬、保、救”五条途径,整合扶贫资源,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五)切实保障好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受灾群众、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六)探索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完善重大疾病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七)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待遇,推动城镇医疗保险、新农合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
(八)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院和老年公寓楼建设,积极争取省级养老健康产业园区(基地)项目。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九)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着力发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规划建设市区东部高中,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提升高等教育办学层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一)推进健康焦作建设,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推进家庭责任医生制度和签约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二)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十三)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积极推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四)大力发展群众体育,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办好市“十三运”等重大体育活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十五)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百姓文化超市建设,继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工程。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十六)加快平安焦作建设,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十七)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十八)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工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十九)深入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十)全面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加大信访案件化解力度,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十、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二)启动“七五”普法。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三)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四)完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效能考评制等制度,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五)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为民服务热线等平台。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
(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一岗双责”,持续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执行、结果公开透明。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八)强化财政支出、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监管,切实扎牢制度笼子。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完善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