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沁政〔2015〕6号

时间:2015-05-18 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以下简称《纲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豫政〔2012〕103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焦政文〔2014〕111号),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推进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四个沁阳”建设,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国务院《纲要》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转变”,突出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全面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深化政府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加快建设质量强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质量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高,建设质量强市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民。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均实现大幅提升,质量整体水平与全市同步达到国家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
  1.产品质量目标。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达到85%以上。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2%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5%,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大宗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打造1个百亿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2.工程质量目标。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筑、交通、水利等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实施率不低于95%。争创一批省级和市级优质工程。
  3.服务质量目标。顾客满意度明显提升,医疗、旅游、文化、电商产业等生活性服务业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培育形成一批凝聚我市文化特色的服务名牌,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交通运输等重点生产性服务业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1.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建立企业履责、承诺等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分管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倡导大中型企业率先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赋予其应有的权力和职责。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企业要履行质量担保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切实降低质量风险和质量损失。
  2.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大力推广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风险分析、计量检测把关、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成本控制和QC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在大中型企业中推行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质量工程师聘任上岗制度。引导中小型企业学习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完善质量管理措施,加强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3.发挥优势企业骨干作用。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实施名牌发展战略,鼓励我市各类企业积极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品牌荣誉,积极参加全国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努力推动我市龙头骨干企业成为制定国家标准的主体,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鼓励制定企业联盟标准,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增强质量竞争力。
      4.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决策。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创造综合价值,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全面加强质量基础建设
  1.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围绕我市现代化工、装备制造、铝精深加工、新能源四大工业主导产业,加大品牌培育力度,以提高质量推动品牌建设,以品牌建设助推经济转型发展。通过质量提升、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产品认证等手段,加大对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品牌的培育力度,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壮大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企业集团和产业集群。鼓励和引导企业发挥品牌带动优势,实施规模扩张,促使各类生产要素向品牌企业集聚。不断完善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等知名品牌的培育评价体系,积极开展服务业名牌创建工作。加强政策扶持,对各级各类品牌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对品牌企业人才引进、项目申请、贷款融资、技术改造等给予重点扶持。引导企业注重品牌质量,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推动企业从产品、价格竞争向质量、品牌竞争转变。到2020年,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2个、省名牌产品5个,中国驰名商标申请量、省著名商标认定量增长10%以上。
  2.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建立健全以促进自主创新、节能降耗、农产品、食品安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重点的技术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缩小我市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与国内外先进标准的差距。引导我市优势产业、企业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和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全面提升我市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的标准“话语权”,带动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品牌企业群。加强对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加大对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农业、服务业以及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等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围绕标准的制定、实施、推广应用的全过程,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加强质量综合评价与绩效考核。充分发挥企业在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面向市场需求推进标准实施工作,走“以质取胜、标准兴企”的发展路子。到2020年,全市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家,开展国家、省级农业和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8家。
  3.完善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强化计量技术支撑作用,围绕全市战略性转型发展以及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计量新需求,建立科学合理、先进适用、与国际接轨的计量量传体系和计量检测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法制计量,全面加强工业计量,积极拓展工程计量,强化能源计量监管,充分发挥计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推动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建立法律规范、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监管体系。围绕全市重点产业,进一步加大认证推广力度,推动节能认证,加快实施服务业认证,鼓励更多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开展自愿性认证活动,积极推进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自愿性认证有效性。加快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围绕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产业集聚区的发展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打造一批高水平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推动质量信息网络工程建设,依托物品编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等基础信息资源,加强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提高质量信息化水平。
  4.加强质量创新体系建设。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质量科技投入,加强质量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研究。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质量创新服务平台,加大质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利用中央、省、市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产品研发、质量技术攻关。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培育和引进人才,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精通质量管理、品牌运营的经营管理人才,加强质量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全市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8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家,创建8家卓越绩效标杆企业、培育8名卓越绩效评审专家、确保30家企业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效导入。
      (三)深化政府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质量法治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2.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对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发布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风险应对和处置水平,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4.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诚信档案,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利用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反映企业质量信用状况。建立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和企业文化建设,努力打造文化沁阳。
      5.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力度,严格准入、严格监管、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厉打击、严厉问责,对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和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质量违法活动处以重罚,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大刑事司法打击质量违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
  (四)不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1.提升产品质量。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引领,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新产品研发,促进我市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在现代化工、装备制造、铝精深加工、新能源等产业领域深入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制定质量改进和赶超措施,优化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创新管理模式,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围绕安全、优质、高效、品牌,建立完善农产品、食品的良好生产规范和可追溯制度,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2.提升工程质量。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及有关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管。大力推进建设工法开发和应用工作,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工程抗震设防,增强学校、医院、住宅等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切实抓好交通、水利、输变电等重大基础设施管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城市交通、车站等涉及民生的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实施“精品工程”。
  3.提升服务质量。围绕建设“四个沁阳”,以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特色商业区、物流园区等为载体,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以提升顾客满意度为重点,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改造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以实施标准化、规范化为手段,提升物业管理、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服务质量。借鉴国内外服务业先进技术和标准,推进现代物流、金融、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加快培育壮大一大批具有品牌优势和影响力的服务名牌,带动整体服务质量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市政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纲要》和本《意见》组织实施的统筹规划、督导检查,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同时,将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建设质量强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广泛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加强质量政策引导,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经费落实,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
      (二)完善激励政策。建立质量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障质量工作经费投入;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标准化工作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加大对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财政投入,保障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经费。严格落实政府质量奖、标准创新、质量创新和品牌创建等奖励扶持政策。健全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标兵活动,鼓励质量工作者争创“五一劳动奖”。落实打假举报奖励制度。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确保《纲要》规定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新闻媒体要建立质量宣传栏目,并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纲要》和本《意见》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质量发展。
  (四)加强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要强化对《纲要》和本《意见》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检查考核,提出年度工作重点和考核细则,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格行政问责。 

 201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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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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