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全力遏制当前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源头性安全管理问题整治,突出重点车辆安全整治,突出道路通行安全条件改善,突出事故多发乡(镇)办事处挂牌整治,突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道路交通执法中的应用,增加公路路面见警率。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限以及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规行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创建活动。创新农村交通管理警务机制。(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以长途客车、校车、危货车、重型货车、出租车等客货运车辆为重点,强制安装具有视频功能的卫星定位动态监控装置,建立符合标准的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及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或监控端)。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完善动态监控工作台帐,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动态。(交通局、公安局牵头,教育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强化客货运车辆安全整治。严把机动车年检、维修以及客运车辆日检的质量关。研究制定货运车辆安全监管有效办法。推进农村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完善旅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旅游车辆安全监管。(交通局、公安局牵头,质监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强化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整治。严把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人招聘、管理关,继续抓好学生交通方式排查摸底、车辆备案登记等源头性工作。强制推行学生校车座椅安装汽车安全带。加强“黑校车”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教育局、公安局、各乡(镇)办事处牵头,交通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五)强化三轮车、摩托车、私家车安全整治。增派上路执勤警力,加大对重要道口、路段、重点时段路面管控力度。集中力量整治三轮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地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开展摩托车、私家车等专项集中整治每月不少于2次。(公安局、交通局牵头,各乡(镇)办事处及城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六)强化渣土车安全整治。研究制定施工企业源头性管理渣土车的具体措施。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打击渣土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住建局牵头,公安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七)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工程试通车前安全设施联合排查整治机制。加快实施危病桥改造工程,严格落实尚未整改到位的通行管控措施。以山区、城乡结合部公路和农村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农村道路安全设施不健全的乡村道,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各乡(镇)办事处牵头,交通局、公路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
(八)加强“公路街道化”安全问题整治。严格执行《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建构筑物控制区法定间距要求,加强新建、改建公路两侧建构筑物控制区的划定工作。依法严肃处理公路两侧违法违规批建行为;鼓励引导群众对已建设的但不符合法定间距要求的建构筑物实施拆迁;加强对公路两侧建构筑物与公路间距暂时无法满足要求的公路的安全警示和防护工作。(各乡(镇)办事处牵头,交通局、公路局、国土局、住建局、城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九)强化全社会交通安全宣传。加大政府财政经费投入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的优势,大力开展互动式、体验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建立交通安全常态化社会公益宣传制度。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组织实施)
(十)强化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以中小学生、农村群众、客货运驾驶人等群体为重点,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地区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基地对重点人群交通安全意识的感化教育功能。(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组织实施)
(十一)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橱窗、标语和身边典型交通事故展板等手段,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志愿者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劝导交通不安全行为等活动,帮助群众逐步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各乡(镇)办事处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挑战性,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今年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突出对本辖区本部门交通安全重点难点和薄弱问题的整治。各乡(镇)办事处及市直各有关牵头部门于3月2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交警大队)。
(三)抓好过程跟踪。各乡(镇)办事处要针对实施方案进一步量化综合整治考核标准,加强过程管控,强化督查情况的通报工作。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办公室要组织市直各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督导,督导情况要及时进行全市通报。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工作不认真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或开展工作约谈;对工作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追究党政纪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从严实行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并从重追究事故的相关责任。
附件:急需解决的34处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
2015年2月17日
附件
急需解决的34处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隐患
一、常付路
1、在省界下200米处(原非典留验站)由于连续下坡,极易造成大型货车刹车过热失灵,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改要求:在省界下200米处修建冷却池。
责任单位:公路局
2、238省道常付路4Km+100m处(小高炉),该处属连续下陡坡后的一个180度的急转弯,弯道处路面狭窄,弯道半径仅有15米,极易造成重型货车侧翻事故。
整改要求:按照公路设计建设技术要求进行合理改造。
责任单位:公路局
3、长坡路段张老湾村南,由于连续下坡,极易造成大型货车刹车过热失灵,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改要求:修建冷却池。
责任单位:公路局
4、238省道常付路6Km+100m处(张老湾村北急转弯)、9Km+300m处(原西万收费站下急弯处),该处属连续下陡坡后的一个180度的急转弯,弯道处路面狭窄,弯道半径仅有15米,极易造成重型货车侧翻事故。
整改要求:按照公路设计建设技术要求进行合理改造。
责任单位:公路局
5、西万镇和庄村路口,常年有一早餐摊临路经营,饭店离路太近,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取缔早餐点或责令退路30米经营。
责任单位:西万镇 工商局 药监局 公路局
6、怀庆办事处王庄三岔路口,新老常付路交汇处,车流量很大,事故较多。该处东南角一饭店离路太近,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严禁店外经营。
责任单位:怀庆办事处 工商局 公路局
7、崇义大街常付路与紫黄路交叉路口崇义大街集贸市场集会。
整改要求:取缔马路市场或引导入村内街道。
责任单位:崇义镇 工商局 公路局
8、皮庄村马路市场在常付路沿线,高速沁阳下站口,车流量大,集会摆摊占据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造成严重交通隐患。
整改要求:取缔马路市场或引导入村内街道。
责任单位:沁园办事处 工商局 公路局 城管局
9、常付路与南外环路交叉口
由于南外环路现已通行,该路口原有的标志标线、信号灯与现有路况不符,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改要求:完善标志标线,增设十字路口信号灯。
责任单位:住建局
10、常付路沁河桥两端
常付路沁河桥两端与沁河大堤形成十字交叉路口,该路口非机动车、行人通行量大,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改要求:增设警示标志及桥面照明设施。
责任单位:公路局
11、常付路0公里处至11公里路段属连续下陡坡路段,共有急弯20余个,从山西进入我市的重型运煤车在山区公路长、大下坡路段行驶时,当车辆性能无法适应超标的坡度或因长期使用刹车造成制动系统过热,经常出现车辆因制动失效,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现象。
整改要求:在常付路0Km+500m处和9Km+100m处设置紧急避险车道。
责任单位:公路局
二、郑常路
12、郑常路76Km(山王庄铁路桥)至85Km+700m处(常平村南三叉口)该路段路面损坏严重,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改要求:建议对该路段进行重新修复。
责任单位:公路局
13、郑常路77Km+100m至77Km+250m处(原山王庄收费处上、凯宁超市路段)该路段为临崖路段,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改要求:对该路段两侧增设与路基连为一体的防撞墙。
责任单位:公路局
14、郑常路77Km+250m至77Km+700m处(原山王庄收费处上)该处路面于2007年重新修复后,路面抬高,防护墙已起不到防护作用。
整改要求:对该处防护墙重新修复加固,增加防护性能。
责任单位:公路局
15、郑常路77Km+900m至78Km+250m处(簸箕掌村南)该路段为临崖路段,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改要求:对该路段两侧增设与路基连为一体的防撞墙。
责任单位:公路局
16、郑常路79Km处(老马岭村)有急转弯,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改要求:该处安装急弯处警告标志一块。
责任单位:公路局
17、郑常路80Km+100m处,有急转弯,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改要求:该处安装急弯处警告标志一块。
责任单位:公路局
18、郑常路81Km+400m处,路段于2014年1月份出现塌方现象,上山车辆只能绕行,经常堵车,存在安全隐患。
整治要求:加快修复工程速度,尽快恢复正常通行。
责任单位:公路局
19、郑常路82Km处,该处为临崖路段,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治要求:在该路段两侧增设与路基连为一体的防撞墙。
责任单位:公路局
20、郑常路85Km+200m处(沿岭大凹处),该路段为新修的柏油路面,由于受雨水侵蚀和长期重型车辆的碾轧,该路段路基已出现下陷迹象。目前,柏油路面上已出现15cm左右的裂缝,如果不进行整改,极有可能因受雨水的侵蚀造成路基塌方,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治要求:尽快修复道路,道路临崖处设置与路基连为一体的防护墙或波形防护栏,并在路段两头设置窄路标志和30Km限速标志各一面。
责任单位:公路局
21、郑常路85Km+800m至87Km处(五中队门前至常平村北),该路段由于路面平整,道路宽阔,临村庄、学校,车速过快,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治要求:完善该路段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在该路段常平村南三叉口(85Km+900m处)、常平文化中心(86Km处)供销社加油站(86Km+200m处)、七00四加油站(86Km+400m处)、常平村小学门前(86Km+600m处)、(86Km+700m处)、常平道班门前(86Km+900m处)、常平村北三叉口(87Km处)增设8条减速带。
责任单位:公路局
三、丹河峡谷景区道路(丹庙公路)
丹河峡谷景区道路(山王庄收费站至焦作丹河电厂),我市境内路段全长15.6公里,其中急弯11处,陡坡5处,路口9处,且大多属临崖临水路段,路况复杂,危险点段多,极易造成交通事故。2014年交通部门对部分路段进行了整治,但还存在很多事故隐患。
整改要求:
22、对3Km+800m(牛笼嘴村)、5Km、7Km+900m(大花寺村北)、8Km(大花寺村水电站南)至景区门岗(收费处)、9Km+900m(四渡村)等五处反光警示柱进行改造,安装与路基连为一体的波形防护栏或防护墩。
23、对3Km+500m、13Km(庙岭坡)两处波形防护栏进行改造。3Km+500m处需要在已安装波形防护栏处再往东加长250米;13Km(庙岭坡)处需要在已安装波形防护栏处再往东、西各加长100米。
责任单位:交通局 常平乡 旅游局
四、卫柿路
24、山王庄镇盆窑村口庙会,占道经营问题突出,容易发生事故。
整改要求:取缔庙会或引导入村内街道。
责任单位:山王庄镇 公路局
25、卫柿路二仙庙十字路口,该路口宽且坡度大,来往紫陵万亩果园和二仙庙景区车辆较多,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在进入该路口前的四支路口安装警告标志、限速标志,加装黄闪警示灯和震荡减速标线。
责任单位:公路局 紫陵镇 神农山风景管理局
五、二仙庙景区
26、从景区售票处到二仙庙停车场临水临崖约1.5KM(全段临水临崖),旅游高峰期时,游客和车流量较多,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在景区临水临崖处修建防撞墙。
责任单位:交通局 神农山风景管理局 旅游局
六、沁伏路、尚伏路
27、沁伏路里村至西王曲路段,农用车、三轮车、石料车流量大,交通事故高发。
整改要求:增设标志标线。
责任单位:交通局 王曲乡
28、沁伏路葛村段、沁伏路与紫黄路交叉路口,葛村大街摊位、集会较多,存在马路市场,交通事故高发。
整改要求:取缔马路市场或引导入村内街道。
责任单位:柏香镇 工商局 交通局
29、尚伏路柏香段、温绍路柏香段、尚伏路与温邵路十字交叉口人流、车流大,交通事故高发。
整改要求:增设标志标线。
责任单位:交通局 柏香镇
30、尚伏路、常付路崇义汽车站、崇义大街集贸市场。
整改要求:取缔马路市场或引导入村内街道。
责任单位:崇义镇 工商局 交通局
七、温邵路
31、温邵路柏香大街违停、摊位、集会、马路市场。
整改要求:取缔马路市场或引导入村内街道。
责任单位:柏香镇 工商局 交通局
32、温邵路中王占、十八里等违停、摊位、集会马路市场
整改要求:取缔马路市场或引导入村内街道。
责任单位:王曲乡 工商局 交通局
33、温邵路索庄村、东祝策村等路段存在马路市场。
整改要求:取缔马路市场或引导入村内街道。
责任单位:王召乡 工商局 交通局
八、冢沁路
34、冢沁路老沁河桥路段,由于新建桥梁,新桥、老桥落差达2.4米,两桥之间无安全距离,新桥中心防护栏仅高1.15米,通行的大中型货车、客车如遇恶劣天气桥面结冰,侧翻后易冲出护栏,或所载货物抛撒至老桥,对老桥通行的车辆、行人造成威胁,极易发生重特大事故。同时,该桥长期处于单幅双向通行,且没有施划交通标线,造成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现象非常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加高、加固新桥中心防护栏;增设警示标志,增加桥面照明设施;加快老桥加固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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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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