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沁政〔2014〕7号

时间:2014-03-31 来源: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4年政府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为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目标任务予以分解。各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结合实际,按照分解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抓紧制订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单项工作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原则上排在第一个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全力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情况,制定工作落实时间进度和阶段性推进计划,并于4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市政府(材料送市政府督查室,电子信箱:szfdcs@126.com)。
  各责任单位务必于4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市政府(材料送市政府督查室,电子信箱:szfdcs@126.com)。市政府将工作任务纳入2014年度政府目标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全市。
  一、2014年工作的主要目标(9项)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5%。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地方财政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8%。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5%。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9.节能减排完成焦作市下达的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二、狠抓开放招商,加快项目建设,致力于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7项)
  (一)在产业链招商上下功夫
  10.进一步强化“亩产论英雄”的理念,围绕四个主导产业规划图谱延链、补链、强链,注重招商信息收集和筛选,提高招商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终端产品项目,优化产业结构,打造产业集群,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1.积极扶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12.重点跟踪中电投发电机组、天庆煤化工二期、浙江帅丰集成灶、唐山拓普生物科技、昊华宇航精细化工、江阴中润化工等重大项目,争取早日落地。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16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外来投资服务中心
  (二)在项目建设上求实效
  13.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坚持“五个一”项目服务机制,重点推进天庆煤化工一期、超威四期、永威国际防火家装产业园、天鹅型材高档铝型材、焦作万都预焙阳极、河南信实光电产业园等10亿元以上项目,加快50个超亿元项目建设步伐,确保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20亿元,谋划储备项目达到200个。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在激励考核上严奖惩
  14.严格落实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各级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服务能力,确保项目落得下、建得快、发展好。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15.实施新上项目中期监管,提高项目履约率和履约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6.各乡(镇)办事处必须新开工2个亿元以上项目,产业集聚区必须新开工3个10亿元以上项目,每个项目当年必须完成投资50%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持续转型升级,注重创新驱动,致力于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15项)
  (一)做强主导产业
  17.现代化工产业以基础材料基地化和下游产品精细化为重点,坚持多元化、高端化、园区化发展,加快推进晋煤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广州和新工业园、氟化氢铵、四氧化三钴等重点项目,打造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18.装备制造产业以崇义轻工、沁阳一机、泰利机械等为龙头,整合资源,联动发展,加快推进大型板纸机、矿山用防静电系列设备、高效农业收获机械核心部件等项目,构建造纸装备、矿山机械、农用机械等多品种、宽领域的产业体系。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19.铝精深加工产业以推进焦作万都预焙阳极、天鹅型材高档铝型材、兴发铝材二期等项目为重点,加快发展新型建材、节能门窗等精深加工产品,推进铝产业由传统的高耗能、高污染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高附加值发展方向转变,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层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科技局
  20.新能源产业以超威四期、河南信实光电产业园、河南万众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项目为重点,着力引进一批重大战略项目,打造全国重要的动力电池及配套产业基地;积极推进思可达公司重组,推动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21.全年税收超千万元企业超过20家。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
  22.《集聚区空间发展规划暨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省级评审,推动集聚区科学、长远、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3.完成南王庄村搬迁,新土窑路、环形物流通道、虎村公铁立交桥建成通车。
  责任单位:王曲乡政府、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4.第二垃圾处理场、省级玻璃钢检测中心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科技局
  25.推进柿树庄村搬迁,启动虎村路改造和铁北大道建设。
  责任单位:西向镇政府、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6.谋划实施昊华宇航公铁立交桥、焦克路“二改一”、长济高速沁阳东站等工程,全面提升集聚区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
  27.积极开展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环境友好型示范集聚区等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集聚区吸引力。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5亿元,税收完成4.8亿元。
  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环境保护局
  (三)强化科技创新
  28.研究制定推动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加大科技投入,引进科技人才,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9.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30.发挥信息化在工业转型升级中的牵引作用,加快“数字企业”建设,推动“两化”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1.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培育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家,省级创新型企业3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夯实农村基础,提高农业效益,致力于促进农民增收(9项)
  (一)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32.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小农水重点县、土地整理等项目建设任务,发展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3万亩,完成山王庄水库除险加固、云阳河4#中型坝、广利灌区济蟒截排治理等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
  33.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小麦、玉米高产创建面积达到18万亩。抓好20个高产攻关点创建,粮食总产量达到35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二)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34.进一步完善农民合作社管理机制,创建焦作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5家,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村工作办公室、市畜牧局
  35.健全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服务体系,有序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植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36.推进农机农艺技术融合,提升农机装备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市农业局
  (三)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37.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神农农产品批发市场、王召兔业养殖加工、华牧万头肉牛繁育基地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38.引进1家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谋划建设清真屠宰加工项目,新增焦作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家。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民族宗教局
  39.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创建国家、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新认证或复认证“三品一标”产地或产品2个。巩固提高以无公害蔬菜、瓜果为重点的种植示范园发展水平,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到25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0.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划、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个。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五、提高文化软实力,规范商贸旅游,致力于提升现代服务业品位(16项)
  (一)扩大文化影响力
  41.深入挖掘“乐圣”朱载堉文化资源,组建朱载堉专业研究会,开通朱载堉学术研究网,筹建朱载堉艺术学院,推进朱载堉墓园规划建设,筹办朱载堉学术研讨会,提升朱载堉纪念馆接待能力,全面弘扬“乐圣”文化。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2.启动药王庙恢复重建,进一步弘扬“怀药”文化。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3.加快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怀府古城文化产业园,推进檀溪堂文化产业园建设,谋划建设怀帮文化产业园、文化广电产业园、八卦掌文化产业园,加大野王纻器、黑陶等传统文化产品开发力度,提高文化产业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城乡规划局、王曲乡政府、太行办事处、山王庄镇政府
  44.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盆窑黑陶、马坡八卦掌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太行办事处、山王庄镇政府
  45.完善怀朴园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其文化、社会、经济效益。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6.加快清真北大寺维修,推进数字化国际影城项目。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民族宗教局
  47.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用更多文化精品引领风尚、凝聚民心。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提高旅游知名度
  48.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加快神农山文化旅游园区建设,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等工程“五一”前必须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市神农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49.开工建设缆车项目,开通神女峡游线,推进养生度假山庄、二仙庙综合开发等项目,谋划沿山旅游通道建设,实现景区扩容提质、服务创新。
  责任单位:市神农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50.在做好神农山景区管理、建设、宣传的同时,完成神农山景区招商及改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神农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市旅游局
  51.加强旅游标准化创建,积极发展文化、生态、宗教等特色旅游,推进黄花岭生态旅游招商工作,谋划丹河峡谷旅游开发,打造沁阳旅游品牌。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林业局、常平乡政府
  (三)提升商贸服务业
  52.围绕促进商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和业态模式创新,提升商贸服务业档次和品位。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
  53.完成《特色商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启动城市功能分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打造区域商业商贸中心和文化休闲中心,争创省级示范特色商业区。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4.加快推进顾家集团商业综合体等项目,中州国际酒店、凯莱大厦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沁园办事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5.抓好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扩大销售覆盖范围。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56.快速推进3个煤炭物流园区、2个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西万镇政府、山王庄镇政府、商务局
  六、推进城乡建设,完善城市功能,致力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16项)
  (一)科学编制规划
  57.加快推进《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完成沁南新区、城区主干道及重点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报批。完成城市水系、燃气、供排水等专项规划,科学编制新农村布局规划,健全城市规划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沁阳沁河河务局
  58.加强规划管理,坚决查处私搭乱建。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二)强化经营理念
  59.把现代市场经济的经营理念、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运用到城市的规划、投资、建设、管理和发展的全过程,实施城市建设资产运营,盘活存量、激活增量,把实物形态转化成价值形态,把城市资源转化为城市资本,实现由单一建设城市向经营城市转变,实现城市资源的有效配置及其效益的最大化、最优化。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投资集团、市发展改革委
  (三)有序规范建设
  60.完善城市功能。启动建设路、河内路、县东街等主次干道路面维修工作,怀府路西延、中原路西延、沁工路、第二自来水厂开工建设,6月底前完成南环路、南外环、冢沁路改建等续建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路局
  61.体育馆、文化艺术中心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62.实施供水、燃气、电力线路改造等工程,加快沁南新区垃圾转运站、垃圾中转站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电业综合公司、市城管局
  63.开展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完成村道建设30公里、排水工程35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4.积极稳妥推进旧城改造。积极推进丁庄、自治街、清平村等城中村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个办事处
  65.全面完成丰庆新城一期、景和社区一期和向邑社区一期等新型社区建设,重点推进丰庆新城建设“焦作市引导农民进城试点社区”,加快迁新拆旧工作,强化居民入住后社区管理。
  责任单位:王曲乡政府、怀庆办事处、西向镇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市房产管理中心
  66.加强生态建设。加快水系建设,积极有序推进沁河城区段生态治理、滨河公园改造、小浪底水库北岸灌区供水调蓄、千亩生态园、九渡水库、自治街翠蓉公园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沁阳沁河河务局
  67.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和全面义务植树,完成4个绿化模范乡镇、15个绿化模范村街建设,完成太行山绿化工程10950亩、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1800亩,巩固北山治理成果,建设南太行生态景观带。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
  68.实施“蓝天碧水”三年行动计划,严格水环境治理,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加大雾霾治理力度,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0天以上,让沁阳的水更清、天更蓝、人与自然更和谐。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9.统筹管理城市。深入开展“三项整治”工作,为城市发展创优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70.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提高市民交通文明意识,提升城市交通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71.进一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体制建设,重点加强城中村和背街小巷等区域整治。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四个办事处
  72.加大投入力度,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研究探索长效机制,努力建设“美丽乡村”。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七、破解发展难题,解决瓶颈制约,致力于强化要素保障(12项)
  (一)强化资金保障
  73.积极盘活存量资产,融通资金。整合城市存量资产,变资产为资金,变资产为资本。积极谋划包装项目,争取纳入上级资金支持项目盘子。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金融投资服务中心、市投资集团、市财政局
  74.创新融资模式,拓展融资渠道,强化银企对接,力争全年融资突破130亿元。
  责任单位:市金融投资服务中心、市投资集团
  75.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方式和农村信贷协会模式,助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市金融投资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人行沁阳支行
  76.大力招行引资,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沁阳支行开业运营。
  责任单位:市金融投资服务中心、中信银行沁阳支行、广发银行沁阳支行
  77.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积极做好永威安防、尚宇新能源等企业上市、挂牌服务,力争实现上市企业1家、“新三板”挂牌2家。
  责任单位:市金融投资服务中心
  78.积极推动城投债发行工作,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为新型城镇化和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责任单位:市金融投资服务中心、市投资集团
  (二)抓好人才培育
  79.完善人才政策体系,用好本地人才,引进和培训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打造人才高地。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硕士研究生。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0.开展企业家培训计划,提高企业家驾驭、发展企业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1.整合职教资源,焦作工贸职业学院、职教中心学校“订单式”为企业培养专业人才。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土地供给
  82.强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对废弃“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进行开发复垦整理。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83.以“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为原则,以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整治活动为抓手,做好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工作,提高土地利用率。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84.对沁北山前可复垦矿山项目进行复垦治理,实现用地指标有效“漂移”,拓展用地空间。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八、严格财税管理,提高收入质量,致力于发挥资金使用效益(10项)
  (一)强化组织收入
  85.调整市、乡财税管理体制,科学制定财税分配机制,充分激发和调动乡级增收积极性、主动性。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6.加强财源建设,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扶持力度,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87.开展新上项目“回头看”活动,对优惠政策兑现和项目业主履约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88.强化税收管理,实行增值税行业税负达标评估,做好重点税种和重点税源精细化征管的同时,抓好各类小税种的征收管理,实现均衡入库、持续增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89.严格税收监管,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福利企业、三产企业等税收稽查、清欠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偷税、逃税、骗税、抗税行为,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全额入库。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二)优化支出结构
  90.严格预算管理,认真落实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争取做到临时性预算零审批,增强预算管理严肃性。科学理财,量入为出,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重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坚决压缩“三公”经费,集中财力办大事。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91.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和“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严格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完善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最大程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杜绝投资浪费现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92.把控制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压缩政府债务规模。加大清欠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逐步化解财政风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93.规范市投资集团经营、管理和运作,严格资金管理,建立投融资良性循环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责任单位:市投资集团
  94.加强对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为,整顿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责任单位:市金融投资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房产管理中心
  九、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福祉,致力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2项)
  (一)提升医疗卫生水平
  95.持续深化县域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探索实施医疗联合体和法人治理结构模式,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96.开工建设公共卫生综合服务楼项目,完成6家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楼建设,不断改善就医条件。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97.稳步实施卫生资源整合,完成公费医疗医院撤并、第二人民医院搬迁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公费医疗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98.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加大教育信息化应用力度,做好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工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9.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施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保持焦作领先位次。改善办学条件,做好学校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00.办好焦作工贸职业学院,组建法人化职教集团,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争创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市。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三)全面抓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101.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强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102.完善利益导向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失独家庭养老保障服务体系,让计生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03.新增城镇就业5800人以上,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4.健全社会保障管理机制和体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探索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提升全市社会化养老水平。开工建设社会福利中心,加快实施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改扩建,基本建成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框架。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105.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完善信息网络监管和舆情引导机制,优化信息网络环境。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外宣办
  106.深入推进“平安沁阳”建设,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07.狠抓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食安办
  (六)办好九件民生实事
  108.新长途汽车站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09.完成殡仪馆搬迁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10.投资1200万元,实施老城区水网改造一期工程,解决9500户城市居民用水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个办事处
  111.桂竹园、紫锦园公租房和田园新城、和谐家园、水岸花园项目建成投用,缓解群众住房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沁北建投、市房产管理中心
  112.开工建设人民医院病房楼。
  责任单位:市人民医院
  113.投资4000万元,完成实验中学新校区二期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4.全面完成焦克路环境绿化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路局、市林业局
  115.老年人活动中心和图书馆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16.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10元;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敬老补贴。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4项)
  (一)坚持阳光施政,建设诚信政府
  117.政府工作来不得半点的虚假、做不得一点的样子。必须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谨慎承诺,诚信履诺,取信于民。启动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理顺行政体制,规范权力运行,决不让权力在群众监督的盲区中运行。严厉打击违法行政、不讲诚信行为,努力建设人民更加信赖的政府。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二)坚持为民执政,建设责任政府
  118.群众满意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为群众办好事。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执政为民,对人民负责,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把群众的小事当做大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让群众好办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能,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要帮群众办成事。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十个一律”要求,深入开展“电视问政”、“督查问效”等活动,对损害群众、企业利益的行为“零容忍”,用真诚赢得真情,用真心传递温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三)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119.坚持把政府行为置于法律框架之内,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管理事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坚决依法追究责任。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监督。完善决策咨询、社会听证、重大事项评估等制度,让每一项政府决策、每一个行政行为,都凝结着民主的智慧、闪耀着法治的光芒。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四)坚持勤俭从政,建设廉洁政府
  120.廉洁是做人做事的底线。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杜绝违规行为。继续深化公务用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展示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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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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