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3年政府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为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目标任务予以分解。各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结合实际,按照分解的目标和任务要求,抓紧制订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单项工作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原则上排在第一个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全力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于7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市政府(材料送市政府督查室,电子信箱:szfdcs@126.com)。市政府将工作任务纳入2013年度政府目标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全市。
一、2013年工作的主要目标(8项)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8%。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二、全面加快“四区”建设(24项)
(一)强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
9.理顺沁阳市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机制,加快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推动关联项目集中布局,吸引关联企业快速入驻。
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启动连接两个园区快速通道项目,促进产业经济与城市发展互动、融合。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1.开展焦克路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沁北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天庆煤化工铁路专用线、中小企业孵化园、虎村大道、土窑大道、土地综合整治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升集聚区承载力和带动力。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公路局、市产业集聚区、紫陵镇政府、西向镇政府、西万镇政府、山王庄镇政府
12.围绕主导产业,抓招商、上项目、扩规模、拓链条,产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新突破。
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积极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环境友好型产业集聚区创建工作,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
(二)积极推进沁南新区建设
14.加快编制《市域空间发展规划》,及时提交报批《城市总体规划》,完成电力、供排水、绿化、水系等专项规划和市区重点地段详规。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电业综合公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沁河河务局
15.完善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一体化体制机制,鼓励配套建设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项目,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
16.启动供热规划、热源选择论证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7.制定住宅小区容积率、绿地率、车位配比、公益设施配建等硬性指标,确保住宅小区布局科学、环境宜居。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中心
18.适居路南延等6条道路竣工通车,完成怀府路西延工程,金融大厦、和谐家园、田园新城、新长途汽车站建成投用,体育馆主体完工,开工建设新区自来水厂,完善新区功能,提高城市承载力。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投资集团、农村工作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
19.大力开展地产市场整治,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行为,确保城市建设规范有序。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市城管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20.加快丁庄旧城改造、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和沁北水源地扩建工程步伐。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行办事处、怀庆办事处、覃怀办事处、沁园办事处
21.深入开展河南省农村公路“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完成5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2.加快冢沁路改造,年底前建成通车。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
23.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坚持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实现中心城区、乡村集镇管理全辐射、无盲点,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查验收。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城管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三)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
24.以神农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为重点,投资50亿元,强力实施“双十”工程。
责任单位:市神农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常平乡政府
25.围绕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二仙庙综合开发、神女峡开发等十个在建工程,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提高旅游综合接待能力。
责任单位:市神农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市旅游局
26.围绕神农、道教、佛教和民俗文化等资源,引进战略投资者,合作开发神农部落主题公园、古典生态小镇、温泉度假等十个招商项目,打造沁北旅游、文化、生活综合服务功能区。
责任单位:市神农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水利局
27.整合朱载堉纪念馆、丹河峡谷等人文、自然资源,形成“多日游”格局。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常平乡政府
28.加强旅游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创建焦作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市。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四)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29.完成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修编市域村镇体系规划,推进新型农村社区修建性详规编制、审批工作,各乡镇8月份之前完成乡镇总体规划的修编。
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城乡规划局、各乡(镇)政府
30.西向镇向邑中心社区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西向镇政府
31.加快丰庆新城社区一期、景和社区一期等6个焦作市级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为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积累经验。
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曲乡政府、怀庆办事处、沁园办事处、山王庄镇政府
32.探索建立社会保障、权益保护等配套政策,有序推进农业人口向社区集中、城市转移。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三、全力扩大对外开放(9项)
(一)坚持不懈抓好招商引资
33.实施招商引资“二分之一”工作法,积极走出去,承接产业转移。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产业集聚区,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34.树立成本意识,注重招商质量和效益,围绕壮大规模、拓展链条、精深加工、转型升级,紧盯国内外500强、行业50强,引进大企业、大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产业集聚区
35.重点跟踪中电投发电机组、揭阳塑料工业园、煤制氢、造纸装备产业园等重大战略项目,争取项目早日签约落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市产业集聚区
36.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完成140亿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
37.坚持“七个一”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沁阳碳素30万吨阳极碳素、天鹅型材塑胶共挤与覆膜等50个前期项目,开工建设超威四期、华怡纸业10万吨生活用纸等50个新建项目,加快天庆煤化工、永威高档阻燃装饰板等50个续建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投资突破1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产业集聚区,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38.新增储备项目100个。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严格兑现奖惩
39.完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增加压力和动力,激发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40.每个乡(镇)办事处都要引进2个亿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一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41.全年至少新开工建设2个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完成投资50%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加快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11项)
(一)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42.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绘制产业图谱。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3.以打造百亿产业集群为目标,拉长拉宽现代化工产业链条,推进煤化、盐化、石化“三化”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产业集聚区
44.继续壮大造纸装备产业规模,发展特色产品,增强核心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同时,积极与厦门重工、奇瑞汽车等企业对接,向生产汽车配件、节能环保等新兴装备产业延伸转型,促进产业扩张提质。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45.以打造河南重要铝精深加工基地为目标,推动电铝联营,加快形成以电力为支撑,精深加工为龙头,上中下游配套和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格局,打造完备的“煤—电—铝—深加工”产业链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产业集聚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46.积极引进战略投资伙伴,推进聚光光伏、汽车启停电池等新能源产业项目,在调整产品结构、开拓产品市场、提升产业层次上取得新突破。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产业集聚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二)培育壮大骨干企业
47.大力引导龙头企业实施多元化、跨行业和跨区域发展,通过资产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等形式,迅速壮大企业规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8.扶持以宇航氯碱化工、天庆煤化工为龙头的化工产业园,以崇义轻工和沁阳一机为龙头的造纸装备产业园,以超威公司为龙头的动力电池产业示范园建设,提升产业带动能力。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产业集聚区
49.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达到128家,其中10亿元以上企业15家。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推动企业技术创新
50.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省玻璃钢及耐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体完工。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51.加强与中科院、北玻院等科研院所联系,争取玻璃钢循环利用项目落户我市。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2.建成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焦作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25%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加快发展现代农业(8项)
(一)稳定粮食生产
53.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万亩,加快高标准粮田建设,实施“百千万”工程,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5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二)提高产业化水平
54.加快禾丰饲料等项目建设,新增2家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崇义镇政府
55.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创建国家、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新认证或复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4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56.提高畜牧标准化生产规模,促进畜牧养殖业现代化建设,建成3个千头以上养殖基地。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57.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成投用,完成13个动物检疫站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三)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58.加大涉农补贴力度,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倾斜,4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跻身焦作市级示范合作社行列。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农村工作办公室、市财政局
59.土地流转率达到45%以上,土地流转千亩片达到16宗。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60.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全年推广各类农业机械500台,玉米机收率保持在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
六、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7项)
(一)提升现代商贸业
61.启动城市功能分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合理规划专业市场,打造城市现代商业圈。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2.联盟大酒店年底前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沁园办事处
63.继续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扩大直营店、乡镇商贸中心和连锁店销售覆盖范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二)发展现代物流业
64.引导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65.加快沁北产业园工业物流、沁南产业园综合物流、煤炭物流等五个物流园区建设,建成现代物流信息发布管理中心,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产业集聚区
(三)培育新兴服务业
66.规范发展社区服务业,推进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专业化、市场化。
责任单位:市房产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行办事处、怀庆办事处、沁园办事处、覃怀办事处
67.积极发展信息软件、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现代中介、现代金融等新经济业态,扩大服务范围,强化服务功能,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办
七、努力破解发展要素制约(12项)
(一)创新土地供给方式
68.实施增减挂钩、占补平衡机制,确保土地总量动态平衡。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69.稳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空心村”、“废弃矿山”治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农村工作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70.制定土地亩均税收强度考核评估机制,鼓励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
71.扎实开展土地资源清查活动,严厉打击囤地、圈地、闲置用地行为。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72.制定集聚区内村庄搬迁实施意见,启动柿树庄村、南王庄村搬迁工作,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西向镇政府、王曲乡政府
73.完成焦枝铁路下穿式公铁立交桥建设,拓展铁路北侧用地空间。
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
(二)加强人才引进培育
74.继续实施“五百硕士进沁阳”、“百名行业领军人才引进工程”,力争引进博士和硕士研究生100名,选聘10名海内外知名企业家、科技专家担任经济和产业发展顾问。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75.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以高等院校为依托,“订单式”为企业培养专业人才。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
76.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的专题学习、培训,提高企业家驾驭企业和发展企业的能力。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7.积极帮助企业家解决实际困难,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外来投资服务中心
(三)做好电力保障
78.加快110千伏王曲智能化变电站建设,强化城乡电网和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完成农网改造工程,提高电力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市电业综合公司
79.做好电力调度,优化供应结构,电网规划要与地方规划协调统一,注重与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衔接,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电力支撑
责任单位:市电业综合公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认真抓好财税金融工作(15项)
(一)提高收入质量,增强财政实力
80.健全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强化税收征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81.着力骨干财源建设,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税收监管,增强可支配财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82.开展土地使用税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挖掘小税种增收潜力,依法治税,应收尽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83.加大各类政策性资金争取力度,力争突破1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强化预算管理,压缩一般性支出
84.科学理财,量入为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暂停临时预算审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5.坚持“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资金导向,以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6.推进应用公务卡,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坚决降低行政成本,“三公”经费下降15%以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三)构建风险防控体系,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87.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压缩政府债务规模,逐步化解财政风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8.规范市投资集团经营、管理和运作,严格资金管理,建立投融资良性循环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投资集团
(四)优化金融服务,增强融资能力
89.充分发挥“省农村金融创新示范市”的政策引导作用,加紧策划项目,全力争取资金,全年融资超过120亿元。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90.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存放政策,确保市内银行存贷比超过焦作同行水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91.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有效满足实体经济对信贷资金的正常需求。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92.加强与中信、广发、交通等市外银行合作,力争1至2家市外银行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推进企业上市进程,力争永威安防成功上市。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93.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探索农村信用贷款风险代偿助保金等新型业务,新设一个不少于5000万元的风险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94.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恶意逃贷行为,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
九、着力推进文化大发展(11项)
(一)加强文化阵地建设
95.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文化艺术中心建成投用。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6.推进朱载堉文化研究、传承和发展,启动朱载堉墓园整体扩建规划。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97.修葺曹谨墓园,举办海峡两岸曹谨学术研讨会。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培育壮大文化产业
98.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落实优惠政策,扶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
99.加快檀溪堂文化产业园、怀梆文化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推进黑陶、漆器等文化旅游产品规模化、专业化生产。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王曲乡政府、山王庄镇政府
100.重点培养优秀民间艺人、濒危文化项目传承人等本土文化人才,积极引进文化名人和文化管理人才,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推动文化传承发展
101.完成怀梆优秀唱腔、“高抬火轿”、传统婚礼的编排录制。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02.积极做好新公布的邘国故城、太平寺石窟、水南关清真寺阿文碑3处“国保”单位保护利用工作。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03.依托怀府文化底蕴,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抓好“神农传说”、“盆窑黑陶制作技艺”等国家级保护名录申报,组织李商隐1200周年诞辰纪念活动,做好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104.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05.开展“六五”普法和诚信教育,实施文明社区、“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文明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十、扎实推动生态建设(10项)
(一)建设城市水系
106.在编制完成城市水系规划的基础上,推进城市水系景观开发建设,增加城市水域面积。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沁河河务局
107.积极争取河口水库、小浪底北岸灌区输水工程和九渡水库、平原水库等项目,改善区域气候和生态质量。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沁河河务局
(二)深化节能减排
108、严格环保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
109.深入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污染物总量排放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目标。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110.大力推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和公共领域节能,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万元GDP能耗下降3.8%。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11.加快第二垃圾处理场项目运作,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扩建,第三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环境保护局
(三)加强生态建设
112.持续开展北山环境治理,有序开展煤炭市场整治。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山王庄镇政府、西万镇政府、西向镇政府、紫陵镇政府、常平乡政府、怀庆办事处、太行办事处
113.完成人工造林6000亩、中幼林抚育1000亩、平原林网和廊道植树30万株,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114.推进云阳河小流域坝系建设,完成水土保持治理面积15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15.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3个,完成15个重点村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努力建设美丽乡村。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十一、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26项)
(一)办人民满意教育
116.启动实验中学新校区二期建设,建成中小学实践基地,规划建设沁南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7.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巩固中小学校特色化建设成果,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8.成功创建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9.高考、中招成绩继续保持焦作领先位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20.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支持焦作工贸职业学院加快发展,扎实推进永威国际职业学院和永威公共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提升医疗卫生水平
121.深化县域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重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22.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123.加快中医院门诊楼、妇幼保健院病房楼、公共卫生综合服务楼等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124.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年”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125.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126.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8‰以内。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127.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三)加大社会保障力度
128.大力开发就业岗位,新增城镇就业58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9.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比重。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
130.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131.探索建立社会化养老新模式,争创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市。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32.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新建基层残疾人康复室12个。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
133.全面完成在建保障性住房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中心
134.开展双拥共建,启动新武装部建设,基本完成部队营区换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135.全面推广“三调联动”工作经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136.推进社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网格化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加强特殊人群帮教和社区矫正。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137.积极推进全省信息网络试点县市建设,完善信息网络监管和舆情引导机制,优化信息网络环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信息中心、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
138.全面建成视频监控与报警系统,健全治安防控体系。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39.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办公室
140.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信访局,市电业综合公司,市民政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
141.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充分发挥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十二、建设人民满意政府(4项)
(一)建设责任政府
142.坚持对人民群众负责,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对待,认真解决。对有利于沁阳发展的事情,勇于担当,敢于负责,面对矛盾不回避,遇到困难不推诿。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不做有损于沁阳人民利益的事。坚持执政为民,进一步强化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强化行政问责,深入开展“电视问政”、“督查问效”等活动,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企业利益的行为,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二)建设法治政府
143.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坚持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提案,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履行好政府职责。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三)建设诚信政府
144.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好大喜功。谨慎承诺,诚信履诺,把约定的事项落实好,把承诺的事情兑现好,说到就要做到,不开空头支票,为全社会树立诚信表率。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信用监督,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行政、不讲诚信的人和事,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四)建设廉洁政府
14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大对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重要领域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审计力度,杜绝违规行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坚决反对挥霍奢侈、铺张浪费,以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良好形象凝聚力量,赢得民心。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沁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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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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