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沁阳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沁阳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推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决定在我市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意义和目的
城乡低保制度是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根本性制度,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困难群众,是政府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城乡低保普查的目的是准确掌握我市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出有序实现社会救助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水平。
二、组织和实施
(一)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乡(镇)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积极开展普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普查任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乡(镇)办事处以及村街要充分利用广播、低保公示栏、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普查的意义,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度,增强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扎实开展普查工作
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低保普查小组,负责本村(居)的低保普查工作。各民政所长要对参与普查的乡(镇)、村(居)干部进行培训,讲清普查的意义,传授普查的方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普查对象和方法
普查对象:1、全市已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2、应纳入城乡低保还未纳入保障的家庭。
普查方法:采取逐村入户的形式,对已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以及低保对象离开属地等情况进行登记。
四、普查重点
(一)排查登记城乡低保家庭中已死亡对象;
(二)排查登记非就学的有劳动能力的对象;
(三)排查登记因经济条件好转现在已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对象;
(四)排查登记不在属地居住的低保对象;
(五)排查拟新增城乡低保对象;
(六)检查低保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七)检查是否存在私自调整低保对象以及将低保金二次分配现象。
五、时间和步骤
普查工作从2011年3月20日开始,到2011年5月31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3月20日至4月20日)
各乡(镇)办事处要根据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普查方案,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询问的方法,搞好普查自查工作,做到村(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自查面达100%。自查结束后,将普查总结及有关的登记表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30日前报市民政局。
(二)抽查阶段(4月21日至 5月20日)
市民政局对各乡(镇)办事处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辖区内城乡低保户的30%,并将抽查结果及时通报。
(三)整改阶段(5月21日至 5月31日)
各单位对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普查不彻底、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责令重新普查。对普查中发现的不符合低保条件仍享受低保待遇的,市民政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取消其低保资格,监察局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办事处乡(镇)长主任是这次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民政工作的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把开展农村低保普查工作作为执政为民、为民解困的大事来抓,要加强低保政策宣传,做好取消低保待遇家庭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认真组织,周密实施。本次普查是对城乡低保对象的一次全面排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覆盖所有的城乡低保对象。抽调专门人员集中进行普查,严格入户调查,严把政策关,确保工作效果。要认真搞好入户调查情况记录,自查结束后入户调查记录统一上交市民政局。
(三)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对照这次普查工作的重点,搞好普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对于已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老年人家庭,不能盲目一刀切,要区分家庭情况,一切以生活困难为标准来衡量。普查结束后,要将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及享受金额在本村(街)低保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四)注重效果,搞好挂牌公示试点。要认真对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要限时登记上报,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要及时取消其享受资格。普查结束后,要在全市范围内积极稳妥地推行农村低保家庭挂牌公示制度,挂牌对象为市民政部门审批公示后确定的农村低保家庭(特殊群体除外)。年底前,各乡(镇)办事处要完成辖区内20%以上行政村的农村低保对象挂牌公示试点任务。同时各乡(镇)办事处要对农村低保公示栏进行一次彻底维护,及时公示低保家庭情况,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主题词:民政 低保普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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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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